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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关于开展首届“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8-01 11:12供稿单位: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打印字号:点击量:

各市(州)预防医学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管理办法》(鄂预医学[2016]33号),我会启动首届发展贡献奖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科学道德。
(二)热爱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事业,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三)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专业工作或管理工作15 年及以上的在职人员。
(四)在本职岗位上刻苦学习,潜心钻研,勇于探索,不断创新,在全国、本地区或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大的影响。
(五)被推荐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长期在一线或艰苦边远地区从事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食品安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岗位工作,业务技术精湛,成绩突出,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或荣誉称号。
2、长期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教学工作,在教学方法、教材编写、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学管理等方面成绩卓著,得到同行专家公认;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教学二等以上成果奖励。
3、长期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科学研究工作,在基础研究、理论研究、政策研究、应用研究等领域有创造性成果,研究报告得到政府部门认可,研究论文在国外有影响力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4、长期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技术服务工作,在科技成果的推广、开发中成绩突出,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5、长期从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事业管理工作,能根据国家医疗卫生改革政策,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曾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
6、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中,勇于担当,无私奉献,为防范、处置和应对事件做出特殊贡献,并获得国家或省部级表彰。
 
二、评选机构
     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成立“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据《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管理办法》及其评审标准,负责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的评审工作。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学术部负责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会发展贡献奖的日常工作。
三、评选办法
(一)推荐
1、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候选人由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和各市、州预防医学会组织推荐,不接受个人申请。
2、推荐机构根据湖北省预防医学会的通知和推荐要求进行择优推荐。对长期坚守在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一线工作岗位或基层工作岗位并做出重大、特殊或突出贡献的候选人应优先推荐。
3、各市、州预防医学会推荐的候选人,应从本管辖区域(包括县、市、区)的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妇幼卫生、计生服务等机构综合考虑产生,并会同所在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进行联合考察,形成共同推荐意见,双方签字盖章。
4、对重大特殊贡献的人选,省预防医学会会同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直接推荐。
5、湖北省预防医学会推荐的候选人,须经学会常务理事会通过,并征求被推荐候选人所在单位意见,形成推荐意见。
6、各推荐单位限额择优推荐的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候选人,按规定填写推荐书,提供真实、可靠的评选材料。
(二)评审
    1、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学术部负责对候选人的推荐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推荐材料,可要求推荐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补正,逾期不补正或者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可不提交评审。
2、对形式审查合格的候选人推荐材料,由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学术部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评审委员会依据评审标准,采用会议评审,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确定拟获奖人选,拟获奖人选需到会评审委员2/3 以上(不含2/3)同意方可通过。
3、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评审实行回避制度,当年被推荐为候选人或为其直系亲属者,不得作为评审委员参加当年的评审工作。
4、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评审接受社会的监督,采取公示制。首届贡献奖将评选出十名获奖者,拟获奖人选在湖北省预防医学会网站向社会公示两周。
5、公示通过的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拟获奖人选交由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湖北省预防医学会向获奖者颁发奖章及奖励证书,并公布获奖人员名单及其主要事迹。
四、推荐材料与要求
    (一)推荐候选人提交20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填写推荐候选人登记表(见附件2)。
    (二)推荐候选人提交材料中,所涉及到的获奖证书、主要论著等材料,须提供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2016年8月30日前,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同时请将电子文档(2000字事迹简介、推荐候选人登记表)发送至湖北省预防医学会电子信箱(请注明“发展贡献奖申报”)。
(四)申报地点及通讯联系
    通讯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6号   430079
联系部门:湖北省预防医学会 学术部
联 系 人: 彭 玲
联系电话:027-87163622   15307180527
电子信箱:hbyfyxh@126.com
 
附件:1、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推荐名额
2、湖北省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发展贡献奖推荐候选人登记表
 
 
 
二○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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